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年上半年,不适宜大规模聚集性组织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因此,为了预防发生新冠肺炎交叉感染和传播,只能够解决部分诊断明确的疾病,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医院提交疾病的相关材料,以不见面方式就可有效认定的城镇职工十四个慢性病病种,以及城乡居民八个慢性病病种给予受理申报和鉴定,从而解决这些慢性疾病参保人员门诊就医需求,减轻因承担慢性病在门诊医疗所发生的部分医疗费用。相关申报和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半年慢性病认定病种 城镇职工:各种恶性肿瘤、脱髓鞘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尿毒症、大血管支架植入术后(一年内实施手术的)、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骨髓纤维化、系统性红斑狼疮、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机械瓣膜)、白塞病、大血管搭桥术后(一年内实施手术的)、大器官移植术后。 城乡居民:儿童白血病(14周岁以下)、各种恶性肿瘤、大器官移植术后、大血管搭桥术后(一年内实施手术)、大血管支架植入术后(一年内实施手术)、系统性红斑狼疮、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 二、申报地点和鉴定时间 (一)鉴定时间 本次慢性病申报开始时间为年5月25日,申报截止时间为年6月20日(法定工作时间),鉴定起始日期为年5月25日,鉴定截止日期为年6月20日(法定工作时间)。参保 (二)慢性病相应病种鉴定单位 1.各种恶性肿瘤、脱髓鞘病:医院南区、医院、医院、医学院附属一院、医学院附属三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2.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医学院附属一院、医学院附属二院、医院。 3.大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医院南区、医院、医学院附属一院、医学院附属三院、医院。 4.尿毒症:医院南区、医院、医院、医学院附属一院、医学院附属二院、医学院附属三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5.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骨髓纤维化:医学院附属二院、医学院附属三院。 6.系统性红斑狼疮、白塞病:医院、医学院附属一院。 7.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机械瓣膜)、大血管搭桥术后:医院南区、医学院附属三院。 8.大器官移植术后:医院南区 9.儿童白血病(14周岁以下):医院南区、医学院附属一院、医学院附属医院、医院。 (三)鉴定单位联系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患者所申报疾病住院治疗的既往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二)近期诊疗记录的复印件。 (三)同鉴定标准相适应的检查和化验报告单。 (四)医保卡(社保卡)和身份证复印件。 注:每个病种具体所需材料要求,请查询政府网站公布的通知文件。另外,请医院的红印章,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后果自负。 四、申报方式 请医院医保科受理窗口,填写申报表和鉴定表,以及提交申报所需材料即可,医院检查和化验,对于材料提供不全的,医院不予受理,请提前准备好材料。 五、享受待遇时间 自年7月5日起开始享受相应的慢性病待遇。 六、待遇使用 慢性病待遇按月支付,参保人员可根据病情需要购买相关药品,或者做有关检查和化验,和申报疾病无关联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医保不予报销。疫情期间,首次使用待遇时,医院由相关疾病医生开具药品处方,医院或药店划医保卡付费,慢性病待遇使用时,需要个人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七、温馨提示 为保障参保人员切身利益不受损害,请不要将医保卡转借他人或为他人购买药品使用,不要将医保卡留存在药店,不得使用慢性病待遇换取同疾病无关联的药品,不得倒买慢性病药品,如发现违规使用,将取消其慢性病待遇,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注:要想详细了解申报和鉴定有关事宜,请到政府网站进一步查询慢性病通知文件。
齐齐哈尔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中心年5月20日
来源:齐齐哈尔政府网/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局/齐齐哈尔qqhr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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