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好友的车遇车祸身亡,家属索赔85万

白癜风可能治好吗 https://jbk.39.net/yiyuanzaixian/bjzkbdfyy/jzpj/

点击上方蓝字免费   风压轻云贴水飞,乍晴池馆燕争泥.沈郎多病不胜衣.沙上未闻鸿雁信,竹间时有鹧鸪蹄.此情惟有落花知!李煜:   樱花落尽阶前月,象床愁倚薰笼。远似去年今日,恨还同。双鬟不整云憔悴,泪沾红抹胸。何处相思苦?纱窗醉梦中。晚雨秋阴酒乍醒,感时心绪杳难平。黄花冷落不成艳,红叶飕飗竞鼓声。背世返能厌俗态,偶缘犹未忘多情。自从双鬓斑斑白,不学安仁却自惊。【玉楼春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凤箫吹断水云闲,重按霓裳歌遍彻。临风谁更飘香屑,醉拍阑干情味切。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蹄清夜月。山舍初成病乍轻,杖藜巾褐称闲情。炉开小火深回暖,沟引新流几曲声。暂约彭涓安朽质,终期宗远问无生。谁能役役尘中累,贪合鱼龙构强名。金雀钗,红粉面,花里暂时相见。知我意,感君怜,此情须问天。香作穗,蜡成泪,还似两人心意。珊枕腻,锦衾寒,觉来更漏残。柳丝长,春雨细,花外漏声迢递。惊塞雁,起城乌,画屏金鹧鸪。香雾薄,透重幕,惆怅谢家池阁。红烛背,绣帏垂,梦长君不知。

搭便车在生活中很常见

如果行驶途中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该如何划分责任?

上海崇明一七旬老人

搭乘好友无偿提供的车辆出游时

因交通事故葬送生命

老人儿子怒而将事故双方驾驶员

及保险公司诉至法庭要求赔偿

近日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该案

殷勤移植地,曲槛小栏边。共约重芳日,还忧不盛妍。阻风开步障,乘月溉寒泉。谁料花前后,蛾眉却不全。失却烟花主,东君自不知。清香更何用,犹发去年枝。菡萏香消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还与韶光共憔悴,不堪看!细雨梦回鸡塞远,小楼吹彻玉笙寒。多少泪珠无限恨,倚阑干。 手卷真珠上玉钩,依前春恨锁重楼。风里落花谁是主?思悠悠。青鸟不传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回首绿波三楚暮,接天流。应天长一钩初月临妆镜,蝉鬓凤钗慵不整。重帘静,层楼回,惆怅落花风不定。柳堤芳草径,梦断辘轳金井。昨夜更阑酒醒,春愁过却病。望远行玉砌花光锦绣明,朱扉长日镇长扃。夜寒不去寝难成,炉香烟冷自亭亭。残月秣陵砧,不传消息但传情。黄金窗下忽然惊,征人归日二毛生。   风压轻云贴水飞,乍晴池馆燕争泥.沈郎多病不胜衣.沙上未闻鸿雁信,竹间时有鹧鸪蹄.此情惟有落花知!李煜:   樱花落尽阶前月,象床愁倚薰笼。远似去年今日,恨还同。双鬟不整云憔悴,泪沾红抹胸。何处相思苦?纱窗醉梦中。晚雨秋阴酒乍醒,感时心绪杳难平。黄花冷落不成艳,红叶飕飗竞鼓声。背世返能厌俗态,偶缘犹未忘多情。自从双鬓斑斑白,不学安仁却自惊。【玉楼春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凤箫吹断水云闲,重按霓裳歌遍彻。临风谁更飘香屑,醉拍阑干情味切。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蹄清夜月。山舍初成病乍轻,杖藜巾褐称闲情。炉开小火深回暖,沟引新流几曲声。暂约彭涓安朽质,终期宗远问无生。谁能役役尘中累,贪合鱼龙构强名。金雀钗,红粉面,花里暂时相见。知我意,感君怜,此情须问天。香作穗,蜡成泪,还似两人心意。珊枕腻,锦衾寒,觉来更漏残。柳丝长,春雨细,花外漏声迢递。惊塞雁,起城乌,画屏金鹧鸪。香雾薄,透重幕,惆怅谢家池阁。红烛背,绣帏垂,梦长君不知。

搭乘好友便车却遭车祸

家属将三方诉至法院

年6月28日上午,被告一黄某驾驶一辆七人座的商务车载着徐某(71岁)、汤某、沈某等六名好友,去启东游玩。在启东市沿江公路农家乐门口,一处没有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与被告二杨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汤某及其他三人受伤,而沈某、徐某却未能幸免于难,于当日死亡。死者之一徐某就是原告徐先生的父亲。启东交警调查后,认定,黄某在没有信号灯路口,转弯没有避让直行车辆,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负事故次要责任。经查,杨某在事故发生期间,已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强制险和商业险。徐某儿子认为,两驾驶员的过错导致了父亲的死亡,给家庭造成了巨大损失及精神创伤,遂将黄某、杨某、保险公司诉至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4万余元,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范围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交强险及商业险以外的损失按照责任比例由黄某、杨某承担。

法院:系好意同乘

酌情减轻5万赔偿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黄某在本起事故中是否存在好意同乘行为?应否减轻驾驶员的赔偿责任?

原告徐某儿子徐先生认为:

双方存在普通的情谊行为,在长期交往中相互间存在无偿互助情形,不能仅以本次无偿搭乘出游为由而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徐先生还认为,即便认定为好意同乘,因被告在交通事故中具有重大过失,依法也不能减轻其赔偿责任。

被告黄某则认为:

自己与徐某等人 驾车出游,自己无偿提供服务,且负担燃料费、过桥费。黄某认为,基于好意同乘的法律规定,应依法减轻其赔偿责任。

双方各执一词到底是否符合“好意同乘”情节?

△庭审现场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

被告黄某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基于善意互助无偿搭乘徐某等人共同出游,系好意同乘行为。

黄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应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黄某具备驾驶资格,驾驶的车辆年检合格,无酒驾、无严重超载、超速及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章情形,主观上已尽到普通驾驶员通常应尽的注意义务,主观上不存在侵权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依法可减轻其赔偿责任。

法院综合黄某的过错程度、赔偿总金额,按照社会良俗及公平观念,酌情减轻黄某5万元的赔偿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最终判决

被告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徐明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2.3万余元;在机动车商业险限额内赔偿徐某赔偿金、丧葬费等20余万元。

黄某赔偿徐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代理费等,酌减5万元,并与黄某事发后垫付的15余万元相抵扣,实际还应支付32万余元。

被告杨某赔偿原告代理费元。

什么是“好意同乘”?

本案的审判长崇明区法院副院长陈斌表示,“好意同乘”指驾驶人基于善意互助或者友情帮助而允许他人无偿搭乘的行为。《民法典》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本案中,黄某与其他几人交往密切,且黄某无偿提供服务,负担燃料费、过桥费。因此,黄某的行为符合“好意同乘”的法律特征。对于减轻的赔偿金额,法律并无明文规定,法院最终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履行能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酌情减轻5万元赔偿责任。

还是那句话遵守交规,谨慎驾驶!

添加小编   风压轻云贴水飞,乍晴池馆燕争泥.沈郎多病不胜衣.沙上未闻鸿雁信,竹间时有鹧鸪蹄.此情惟有落花知!李煜:   樱花落尽阶前月,象床愁倚薰笼。远似去年今日,恨还同。双鬟不整云憔悴,泪沾红抹胸。何处相思苦?纱窗醉梦中。晚雨秋阴酒乍醒,感时心绪杳难平。黄花冷落不成艳,红叶飕飗竞鼓声。背世返能厌俗态,偶缘犹未忘多情。自从双鬓斑斑白,不学安仁却自惊。【玉楼春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凤箫吹断水云闲,重按霓裳歌遍彻。临风谁更飘香屑,醉拍阑干情味切。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蹄清夜月。山舍初成病乍轻,杖藜巾褐称闲情。炉开小火深回暖,沟引新流几曲声。暂约彭涓安朽质,终期宗远问无生。谁能役役尘中累,贪合鱼龙构强名。金雀钗,红粉面,花里暂时相见。知我意,感君怜,此情须问天。香作穗,蜡成泪,还似两人心意。珊枕腻,锦衾寒,觉来更漏残。柳丝长,春雨细,花外漏声迢递。惊塞雁,起城乌,画屏金鹧鸪。香雾薄,透重幕,惆怅谢家池阁。红烛背,绣帏垂,梦长君不知。

看完别忘了赏赐小编,点个“赞”+“在看”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addhz.com/yfzl/11911.html

首页|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